化验室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化验室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当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项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对药品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2025-05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四、定义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五、职责1、化验员负责化学药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2、化验员负责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
六、管理规定1、化学药品计划的申报 ① 一般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 1 月的量)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② 危险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刑警部门批准并备案,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2、化学品的储存 ① 化学药品采购后经验收合格一律统一放入化验室药品库并登记
② 化学药品库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
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要有人看守
③ 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纳科学的保管方法
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④ 对危险化学药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