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压试验作业安全操作章程⒈ 除设计图纸规定用气体代替液体进行耐压试验外,一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得采纳气压试验。气压试验压力一般应为容器、管道设计压力的 1.15 倍。气压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⒉ 气压试验前,应复查有关技术文件,制定试验方案,实行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⒊ 试验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准备、检查工作,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试验: ⑴ 气压试验时所用气体应为干燥、干净的空气、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气温不得低于 15℃;氧气专用容器、管道的试验用气应无油脂;具备易燃介质的在用容器、管道,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洗和置换,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 ⑵ 采纳的压力表必须经校验,且精度不低于 1.5 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两倍适宜;在试验容器、管段系统中压力表不得少于两块;未经检验合格和铅封的压力表不准使用; ⑶ 容器专用的试验场地应设 2 米高的护板,保证有足够的强度;管道试验有必要时要先制作支撑加固; ⑷ 试验前,应检查安全阀、校对压力表,保持完好;容器、管道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紧固妥当。 ⑸ 不参加试验的设备或管线、仪表应用盲板隔离或拆除后暂以短管相连,并有明显标记和记录,以便试验后能拆除复位; ⑹ 高压容器试验,必须要有防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试验场地应用醒目字写上“高压试验”、“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⒋ 试验时,工作场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验人员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⒌ 升压、检查操作程序: ⑴ 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 10%,保持 5~10 分钟,然后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检查;合格之后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 50%,再次检查;如无泄漏及异常现象,其后按每级为规定试验压力的 10%的级差渐渐升压到试验压力,每一级稳压 3 分钟,升压过程当中应设专人观察压力表的情况,并保持与操作人员及时联系,以便准确升压和及时停机; ⑵ 当压力表上升到试验压力时,立即关闭进气阀门,使输入容器、管道的气体稳压 10~30 分钟后进行检验,以目测无泄漏、无变形则认为气压试验合格; ⑶ 气压试验合格之后,降至设计压力进行稳压检查,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禁止急剧升压和超压试验;经肥皂液或其它检漏检查无漏气、无可见的异常变形,压力不降,则严密性试验合格; ⑷ 严密性试验合格之后,应随即开启排放阀门,将容器、管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