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持“证”方可独立操作。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及容器技术特性、结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实行的防范措施、处理方法。2.设备运转启动前应巡视,检查设备情况有否异常;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接头、阀门有否泄漏,并查看运转参数要求,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的有关规定,做到心中有数。当符合安全条件时。力可启动设备,使容器投入运转。3.容器及设备的开,停车应分段分级缓慢升、降压力,也不得急剧升温或降温。工作中应当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观察监测仪表或装置,附件,严格防范容器超温、超压运转。对于升压有壁温要求的容器,不得在壁温低于规定温度下升压。对液化气体容器,每次空罐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物料充装速度,严格防范壁温过低发生脆断,严格控制充装量,防止满液或超装产生爆炸事故。对于易燃易爆,有毒害的介质,应防止泄露、错装,保持场所通风良好及防火措施有效。4.对于有内衬和耐火材料衬里的反应容器,在操作或停车充氮期间,均应定时检查壁温,如有疑问,应进行复查。每次投入反应的物料,应称量准确,且物料规格应当符合工艺要求。5.工作中,应定时、定点、定线、定项进行巡检。对安全阀、压力表、测温仪表、紧急切断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应当保持齐全、灵敏、可靠,每班应按有关规定检查,试验。有关巡视,检查、调试的情况应载入值班日记和设备缺陷记录。6.发生下述情况之一者,操作人员有权实行紧急措施停止压力容器运转,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1)容器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实行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正常时;(2)容器主要承压元件发生裂纹、臌包、变形、泄漏,不能延长至下一个检测、修理周期处理时;(3)安全附件或主要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转时;(4)发生火灾或其它意外事故已直接威胁容器正常运转时。7.压力容器紧急停用后,再次开车,须经主管负责人及技术总负责人批准,不得在原因未查清、措施不力的情况下盲目开车。8.压力容器运转或进行耐压试验时,严禁对承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拆卸、焊接等工作。对于操作章程许可的热紧固、运转调试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容器运转或耐压试验需要调试,检查时,人的头部应避开事故源。检查路线应按确定部位进行。9.进入容器内部应该做好以下工作:(1)切断压力源应用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设备和管道,并应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