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章程1、凡操作容器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容器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当严格根据相关规定认仔细真的做好运转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转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容器是否完好。2、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3、压力容器本体上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并且是灵敏可靠,计量,仪表应经质监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4、压力容器在运转过程当中,要时刻观察运转状态,随时做好运转记录。注意液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以内,是否存在介质泄漏现象,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等,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实行有效措施并报告5、紧急停运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实行紧急措施,并根据相关规定程序报告本单位相关部门。这些现象主要有: ⑴ 工作压力、介质急剧变化、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实行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⑵ 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缺陷; ⑶ 安全附件失效; ⑷ 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转; ⑸ 发生火灾 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况,及时发现容器运转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实行相应措施,保证安全运转。容器运转状态的监督控制主要从工艺条件、设备情况、安全装置等方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