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一、协议参照: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2
《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实施细则》;3
《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4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甲方和乙方:1
甲方:• 甲方拥有拆迁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甲方委托的拆迁单位或开发商;• 甲方必须征得拆迁范围内符合法定条件的建筑物的合法权益人同意
乙方:• 乙方是拆迁补偿安置对象,包括拆建建筑物所有合法权利人;• 乙方必须出具拆迁接受证明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资料
三、拆迁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和《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房屋性质、面积、使用年限、临街或背街、所在楼层、建筑结构等情况,根据厦门市拆迁补偿标准或者维持生产生活正常所需的资金,进行补偿
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情况如下:1
房屋补偿标准:• 住房:我市拆迁时房屋的补偿按项目补偿款单价、房屋面积、房龄和本市各地区房价等因素确定
通过评估后,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 商业用房:根据商业用房的面积、评估价格和市场租金,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补偿方式
• 其他用房:其他用房补偿标准根据项目特点或其他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 临时安置费的补偿标准以甲方公布的市场租金为基础,确定具体补偿数值;• 临时安置费支付期限是自安置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新房装修、迁入新房后 30 天止;• 临时安置费由甲方根据每月三千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其他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金的发放:拆迁补偿金的发放根据方案执行;• 其他合理费用:在拆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合理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支付
四、房屋安置:房屋安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优先考虑甲方为乙方提供新房;• 未能提供新房或乙方不同意,可选择安置在相邻或附近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