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电气操作规章管理制度一、电气操作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仿真培训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后方可参加电气操作
二、正值及以上运转人员有权接受调度指令,接受调度指令后,应当立即向值班负责人进行汇报
电气操作必须由值班负责人统一安排部署和指挥
三、值班负责人负责发布一切电气设备操作的执行指令,同时有权发布管辖范围以内非调度管辖设备和调度许可的电气设备操作的指令,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四、接受、回复操作指令时,通话必须要使用法律规范术语,执行复诵制,并使用专用录音电话
五、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受值班调度员统一指挥
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值班负责人向监护人下达操作指令、监护人再向操作人下达遥控操作指令、操作指令执行完毕后的回复,必须要使用三重命名(变电站名+设备名称+设备编号)
六、运转人员认为调度指令有误,应予指出,若调度员仍坚持命令,应当立即执行
如调度指令直接威胁人身、设备安全,应拒绝执行并申述理由,并将拒绝执行调度指令的情况及原因及时进行上报变电管理所领导
七、有人值班变电站可以同时进行相互间没有逻辑关系(各种电气操作之间不会发生相互影响)的电气操作,但所有的电气操作必须由当值值班负责人统一接受调度指令,统一安排部署人员进行
1、无论操作对象有无逻辑关系,严禁一组操作人员同时执行两个及以上的操作任务
2、电气操作过程当中,监护人只能持一份操作票
八、无人值守变电站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再次向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发令人确认操作任务,核对运转方式
操作内容经五防推断后,方可按操作指令执行操作
九、基建中未经启动的变电一、二次设备操作,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操作管理:1、若不涉及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由施工单位自行完成操作
2、若涉及运转中的电气设备,由施工单位与变电运转班组共同管理,施工单位派人操作,运转人员监护,并仔细做好记录工作
3、若操作影响变电站主设备和电网的运转时,需获得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