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设备巡检制度1
目 的: 为了使变电所的各级人员能及时掌握设备运转情况和发现缺陷,保证设备安全运转,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适用范围:适用于供电车间变电所
1 值班员、值班长是变电所设备巡视的主要责任人,对本班发生的缺陷不能巡视到位负责
2 变电所所长是变电所设备巡视工作的主要管理者,负责监督检查值班员(长)巡视质量
3 变电段长、工程师、运转副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各所巡视质量
4.管理要求:4
1 值班员对变电所内所有设备、设施及周围环境,除交接班巡视外,每班按下列要求巡视:a
市区变电所室内设备每两个小时按巡视路线进行巡检 1 次
即:0、2、4、6、8、10、12、14、16、18、20、22 点各巡视一次,室外设备白班按每两小时巡视一次,夜班 18、20、6 点各巡视一次
(原文是:“市区变电所每两个小时按巡视路线进行巡检 1 次
即:0、2、4、6、8、10、12、14、16、18、20、22 点各巡视一次”
山里变电所白天每两小时按巡视路线进行巡检 1 次,夜间每四个小时巡检 1 次
即 0、4、6、8、10、12、14、16、18、20 点各巡检1 次
设备巡检的范围:1、一次设备;2、二次设备(包括电池、仪表及信号灯指示、综保装置或继电器、计算机等);3、避雷针、接地装置、设备构架、围墙、房屋建筑等;4、安全工器具、消防用具、环境卫生等
(原文是“市区变电所每半小时一次监盘,山里变电所白天每半小时一次监盘,夜间巡视时进行 1 次监盘,巡视、监盘后将情况记录在巡视监盘记录中
电气设备在改变运转状态或受到短路电流的冲击后要进行检查
(新增内容)4
2 遇有下述情况由变电段长决定增加巡视次数,并通知变电所:a
过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并检测各接点是否过热;b
新装、长期停运或检测、修理后的设备投入运转时;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