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职责在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1)、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2)、参加编制监理计划(规划)或监理细则。(3)、参加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初审调整计划。(4)、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5)、核算施工单位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6)、编制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7)、参加监理交底会。(8)、参加第一次施工场地会议。(9)、审查工程分包申请和分包协议。(10)、审核施工单位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11)、参加审核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12)、初审或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申报,按施工合同规定编制工程变更令。(13)、初审或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延期意向、工程延期申请,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14)、初审或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和费用索赔申请,编制费用索赔报告。(15)、按合同规定初审或核定施工单位提交的价格调整和计日工。(16)、检查工程保险的办理情况。(17)、调查分析违约事件,依据合同规定和有关证据评估损失,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18)、调解一方或双方提出的争端协调申请,提出解决建议。(19)、参加施工场地例会或专项施工场地会议。(20)、参加审查交工验收申请。(21)、编制交工结账证书。(22)、参加撰写监理月度报告。(23)、参加编制项目监理竣工文件。(24)、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他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