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管理规定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法律规范售后服务的管理,更好地提升公司的信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售后服务活动
售后服务工作内容2
1 专人负责做好对于产品质量投诉信息(信函、传真、来电、来访)的管理:mdash;对顾客来访(或投诉者)的接待,接待人员做到热情、礼貌周到
对顾客提出来的问题,接待人员在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尽量解决好顾客提出来的问题使顾客满意
顾客的投诉属非质量问题时,接待人员与顾客协商解决,并得到顾客满意为止
顾客投诉属质量问题时,接待人员将顾客反映的情况,填写在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
对来函、传真、来电的质量投诉也由专人负责将顾客反映情况填写在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并制定出解决投诉的方案
凡属产品质量问题,接待人员应在当天将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和顾客投诉函件等交到质检部
质检部根据投诉内容,与相关部门联动对其分析,提出实行措施意见,然后在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的处理意见栏目中填写处理意见,并将此记录交给被委派的技术人员
2 被委派的技术人员根据此记录表上的处理意见,如省内发生的,则于三天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省外发生的,于一周内到达现场处理;边远地区发生的于十天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 被委派的技术人员或检验员应当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的人担任,以保证服务质量
4 被委派的技术人员和检验员赴现场服务时,要根据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的信息进行调查,调查时,必须认真了解产品质量问题的产生的原因
属本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的给予退换;属顾客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要求顾客给予有偿服务
5 服务完毕后,被委派的技术人员和检验员,要在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的处理实施情况栏目中认认真真的做好记录,并由顾客确认、签名
6 被委派的技术人员和检验员回公司后,及时将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交到质检部
若属本公司产品质量问题,质检部填写纠正措施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