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结算法律制度(下)

结算法律制度(下)_第1页
1/39
结算法律制度(下)_第2页
2/39
结算法律制度(下)_第3页
3/39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结算概述(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种类:汇票、本票和支票。【例题·单选题】下列选项中,( )不属于《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发票【答案】D【解析】《票据法》上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二)票据的特征和功能特征:债券和金钱凭证;设权证券;文义证券。票据的功能:1.支付功能2.汇兑功能(最初功能)3.信用功能4.结算功能(债务抵消功能)5.融资功能(贴现、转贴现、再贴现)【记忆提示】一张票据的进化史。(三)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A.票据丧失后向银行挂失止付的行为B.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 C.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 D.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答案】BCD【解析】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选项 A 票据丢失且不能在票据上签章,所以不属于票据行为。(四)票据当事人(★★)1.基本当事人: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1)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2)收款人——是指票据正面记载的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3)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注意】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无付款人。2.非基本当事人: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1)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只在商业汇票中才有)(2)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3)保证人——是指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结算法律制度(下)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