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党组关于 2024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 二、建立健全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提供制度保证(一)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实行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牵头抓。纪检组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具体抓。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及工作负责,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对本科室人员和工作负责,各级党组织逐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各级党组织基层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制度,健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民主生活会等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到政务、政策、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公开。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拓宽群众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渠道,增加透明度,促进 阳光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