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开停车安全条件检査确认制度作者:口期:1 目的为了确保公司生产装置安全开、停车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系统性开、停车的安全管理
3 职责1 生产部、安全管理部负责对生产装置开、停车进行综合监督管理;1
1 生产部、安全管理部、环保部、技术质量部、设备计控办、保卫办负责开停车方案和开停车前安全条件确认表的审批;1
1 生产部调度室负责协调公用物料的停送、开停车进度及人员的调度工作;1
2 安全管理部负责开停车装置安全设施、开停车方案,试车情况,开停车安全条件的检查审核工作;1
1-3 环保部负责开停车装置环保设施及环保资料的检查审核工作;1
1-4 技术质量部负责开停车装置工艺技术方面的检查审核工作;1
1・5 设备计控办负责开停车装置设备及设备资料的检查审核工作;1
6 保卫办负责开停车装置消防设施的检查审核工作;2 各生产单位负责开停车方案(包括:危险源辨识、安全措施、开停车步骤、开停车事故应急预案等)的制定和开停车前安全条件确认
4 总要求4・1 开车要求4
1 各生产单位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安全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4
1 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4
2 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运转调试合格;开车前必须首先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4
3 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已制订;4
4 针对开车方案,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有培训记录;4
5 各种危险已消除或控制,开车时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工作场所潜在事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雄艇制度标题:装置开停车安全条件检査确认制度
编号:Q/HY-M133045-2015第 1 次修改共 3 页生效日期:2015
0-5^04故发生因素、控制失效的影响、人为因素等各种危险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