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二、实施范围。全省 14 个市州的所有农户。三、资金筹措。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所有资金由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通过信贷资金解决。四、保障措施。(一)———工作流程。农户自愿申请农村信用社受理并调查评定信用等级农户在核定的额度及期限内柜台办贷、随用随贷。(二)贷款投向及金额。对农户建房、婚嫁、医疗、上学等消费需求,以及种植养殖、运输流通、外出务工、小本创业等融资需求,给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原则上不低于 1000 元、不超过 15 万元。对生产规模大、经营效益佳,信用记录好、资金需求量大的农户,一事一议,开通绿色通道,经各行社审议后可适当提高信用贷款额度,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 30 万元。五、工作进度。(一)1 月至 3 月,由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相关办法,培训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工作。(二)4 月至 11 月,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三)12 月,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六、责任落实。主办单位: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协作单位:****实施单位: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所有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