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党总支法律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情况XX 党总支法律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情况 一、班子建设法律规范化 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民主决策,整体推动党支部各项工作
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如因特别情况需延期换届,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专题讨论、讨论部署党建工作
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做到平常有检查、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党务公开透明,及时反映支部活动情况
二、组织生活法律规范化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有相对固定的活动阵地
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上 1 次党课
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必须自觉参加
每年仔细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对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判教育,限期改正
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半年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 2 次
主动关怀和帮助村民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党员管理法律规范化 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
拓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途径,结合实际,明确党员责任区,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党支部落实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每季度或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缴交一次党费,党费收缴台账记录法律规范,每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四、党员进展法律规范化 严格根据《曲靖市进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规定的程序有计划做好进展党员工作
入党申请书必须有本人书写
确定入党申请人中为入党积极分子时,实行党员推举等方式产生人选
有计划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上级党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确定为进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
在组织接收前,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