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了解我县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情况,掌握漏报现状,为疾病控制工作提供较为准确的疫情信息。二、调查内容和方法1 、调查时间要求: 2024 年 7 月和 11 月分别开展一次。2、调查对象:2024 年 7 月,县、乡各级医疗单位对本辖区或本单位 1-6 月门诊日志和病 房入出院登记中的病人组织传染病漏报报查; 11 月份对本辖区或本单位 1-10 月门诊日志和病房入出院登记中的病人组织传染病漏报报查。3 、调查方法: ①凡建立有病例档案或门诊日志的医疗单位,查门诊(内科、儿科、传染科、肠道门诊)、住院部登记,将查出的传染病病例与该院防保科和县疾控中心收报登记 核对,凡无记录者视为漏报病例。 ②凡无门诊日志的医疗单位,采纳核对相关科室的化验记录或病历的方法查出漏报情况。4 、调查指标: ①医疗单位漏报率(某病)= ② 迟报率(某病)= 三、调查步骤 a)、组织调查组:本年度调查由分管领导为组长,防保科负责人和疫情管 理等人员为成员,按实际情况可分为若干个小组。 b)调查前进行短时培训,熟悉调查内容和标准,掌握调查方法和填表要求。 附: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登记表。 二 00 五年二月一日 文章出处: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