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于进行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是继 20 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为了准确及时地完成这次普查任务,遵照省、市人民政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划,以指导全县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
一、普查的目的和要求人口普查是我国最基本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常期最大的社会动员
这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 2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地县分布、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进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对于我县来说,通过这次人口普查,还可以查清我县较为突出的流动人口问题、农民工问题、人口老龄化的进展状况等,为讨论制定人口进展战略及经济社会进展规划、政策提供依据,并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和规模普查对象: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规模:22 万左右的家庭户、集体户,80 万左右的现有人口加户籍外出人口,以及万人左右的死亡人口
普查区的划分和设置:普查区域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
以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
全县 15 个镇乡下辖的 679 个居委会,都各设一个普查区
每个普查区根据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原则上按 300 人左右),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
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全覆盖全县
三、普查标准时间、登记原则和方法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 11 月 1 日零时
人口普查采纳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
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
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