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年 月 日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方式:经营地址: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双方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第一条 □ 甲方与乙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甲方与乙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为止
□ 甲方与乙方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自甲方与乙方约定以某工作的完成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
第三条 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可变更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应积极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其本职工作
第五条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安排乙方临时从事其他工作岗位,乙方应予以认可配合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12:30—17:30,11:30—12:30 为午餐时间
)(请选择以下一项): □ 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
□ 不定时工作制,即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周期, 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 劳动报酬第七条 甲方每月 8 日以货币的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结算周期为上月月初到上月月末,实行先工作后发薪的制度
第八条 乙方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