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南城分院办公室地面及卫生间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承包人:重庆市昌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理人:重庆建渝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一五年 十二 月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建设重庆市铜梁区南城分院办公室地面及卫生间装饰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重庆市昌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 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合同专用合同条款;4) 合同通用合同条款;5) 承包人投标时递交的工程量清单;6) 图纸(包括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或技术核定单等);7) 招标文件;8) 投标文件及附属文件;9) 技术标准和要求;10)工程质量保修书和经双方认可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2、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装饰面积为办公室装饰施工图第一期所包含的地面及卫生间的全部内容,范围为地面的地板砖、卫生间的隔墙、抹灰、贴砖、洁具安装。具体施工范围及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 并达到合格标准。 5、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6、签约合同价本项目包干价为人民币贰拾肆万柒仟捌佰玖拾贰元肆分 ( ¥ 247892.04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伍仟壹佰陆拾贰元捌角肆分 (¥ 5162.84 元 )。7、承包人项目经理:李宇方 8、发包人承诺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0、合同协议书在承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肆份,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壹份。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