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玖柒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由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 09 级七年制 中医学(针灸方向、国际沟通型)<“以下简称 09”针七 >全体成员创立。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博学、凝聚、砺己、励人。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 人民币零元。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针灸楼 325,邮政编码:510006 。第二章 业务范 围第六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策划成熟的学术讨论活动;4.代表 09 针七进行对外捐助;5.接受个人和单位的自愿捐赠。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七条 本基金会由七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两年,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可以连任。第八条 理事的资格:(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 (四)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益 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第九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由 09 针七同学自荐或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班委、理事会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征求全班同学的意见;(四)理事的选 举和罢免结果报班委登记备案。第十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参加本会的活动;(四)遵守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五)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加决策不当 致使本基金会财产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