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美育和德育关联一、美育思辨“美育”一词最早是由德国美学家席勒在其《美育书简》中提出和使用的。他认为美育是通过人们对美的形象的观照培养对美的情感纯洁人的心灵以达到人的全面自由、和谐的发展。美育在中国是一个古老而年轻的话题近代可追溯到王国维、蔡元培著作中的阐述。在理论界和教育实践中很长时间相当普遍地存在着一种视美育为智育、德育等教育形态的辅助手段或途径的观点。多数人简单地理解为在课表上开设一两节音乐课和美术课就是美育。近几年来应试教育这根无形的指挥棒又把千军万马引向升学的独木桥于是美育在许多的学校已形同虚设甚至被忘得一干二净原因是考试一般不涉及美育的内容。因此重新审视美育界定其内涵恰当地认识其特质和功能确立现代美育观念并以此为基础指导美育实践是相当必要的。首先美育具有情感净化功能。美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情感教育。通过美育实践不但可以丰富人们的情感同时还可以帮助人们培养和发展积极、健康的情感抑制和克服消极、邪恶的情感使人的思想纯洁化、高尚化从而进一步完善人格。具体地说它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和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它要求受教育者通过对艺术美、自然美和社会美的充分感受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激发他们的美感陶冶他们的情操提高他们的生活情趣使他们变得高尚、积极在思想上全面地健康地成长。早在二千多年前我国的大教育家孔子认为“乐(yue)”可以陶冶人的性情。他在《论语•泰伯》中说人的品性“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荀子也同样强调美的教育他在《荀子•乐论》中说:“乐(yue)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yue)而民和睦。”近代史上著名教育家王国维、蔡元培都曾大力提倡美育。王国维在《论教育之宗旨》中指岀:“美育者一面使人之感情发达以达完美之域一面又为德育与智育之段。此又教育者所不可不留意也。”蔡元培也指岀:“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1]他还提岀了学校要“体、智、德、美”四育并行的教育宗旨对近现代的学校教育有很大的影响。其次美育是一种能力教育。学校美育虽然不是一种知识教育但是它在培养学生对美的认识感受能力、表现和创造能力以及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点古今中外的许多教育家、思想家、美学家的言行都充分证明了。古罗马的贺拉斯提岀著名的“寓教于乐”的原则实际就是美育与道德教育统一的思想。蔡元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