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签定及填写规范为了规范各地区合同(协议)签定、填写的一致性,特制定如下规范一、租赁合同:签署对象:在购物中心内租赁经营的商户
三个月以上期限的合同需签定租赁合同
并签定商户管理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售后服务责任书;水、电燃气结算协议;POS 机租赁使用协议
商户填写:商户基本资料登记表;授权委托书
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品牌委托代理授权书;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证明书;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合同和商户签约审批表由招商经理填写
二、 短期租赁(联营)协议:为了适应季节促销或对市场有较大影响的节日的顾客消费需求,要求临时进场经营的租赁及联营商户
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经营期限的需签定短期租赁(联营)协议
商户管理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售后服务责任书;水、电燃气结算协议视经营商品品项由地区负责人确定
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品牌委托代理授权书;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证明书;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短期租赁(联营)协议及审批表由招商经理填写三、联营合同:联营方式合作的商户应局限于经营品牌类商品的商户,例如:服装类及化妆品类
联营商户经营的品牌应为在全国或当地市场有极强的消费认知度和市场号召力的一线品牌
需签定联营合同书
商户管理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售后服务责任书;水、电燃气结算协议
商户填写:商户基本资料登记表;授权委托书
商户需提供:与我方签定联营合同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品牌委托代理授权书;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证明书;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合同和商户签约审批表由招商经理填写
四、补充协议:根据经营需要修改合同条款的,可签定补充协议上报总部审批
补充协议中必须注明原合同条款和需变动条款的对比;协议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