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公司 A 为谋取利益,将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出租给某乡镇企业
该乡镇企业利用该空白合同书,从公司 B 处购得钢材若干吨
后该乡镇企业亏损,拖欠公司 B 货款 20 万元
公司 B 向公司 A 要求其偿还 20 万元债务
公司 A拒绝,公司 B 起诉
① 该案如何处理
② 设该乡镇企业与公司 A 有隶属关系,则该案如何处理
案例二1988 年 3 月 30 日,某县先锋大队与该村“豆腐大王”蒋刚签订承包合同,将只承包给本队社员的队属春光豆制品厂交由蒋刚承包
合同规定:承包期限为 1 年,自 1988 年 4 月 1 日至 1989 年 3 月 31 日;蒋刚要向先锋大队交纳承包利润 18000 元,春光豆制品厂经营了一个半月时间,便交给他的一个外地亲戚以他的名义在此经营管理;而蒋刚本人又在他处受聘
先锋大队发现此情况后,便向蒋刚提出解除合同
蒋刚表示反对,仍要求继续进行承包
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成,先锋大队遂诉至法院,要解除与蒋刚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并要求蒋刚交纳其承包期间承包利润
问:此案如何处理
案例三1994 年 7 月,技术人员梁某与某民用化工厂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梁某把自己所有的专利技术“两用鞋刷”(专利号 88201848)转让给民用化工厂在一定范围内实施
合同规定:梁某负责提供该项专利技术的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指导;民用化工厂负责投资、生产设备、材料及产品销售;化工厂向梁某支付技术转让费 1500 元,此外付技术指导费每月 50 元,至化工厂掌握该项技术为止;合同还约定技术保密期限等条款
合同成立后,双方开始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梁某携有关技术图纸和技术资料到化工厂进行现场辅助和技术指导,化工厂安排了生产设备、原材料,并向梁某支付了技术转让费 1500 元
化工厂在联系销售过程中,遇一急需活干的加工厂,便与这个厂签订了一项转让专利技术的合同,约定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