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指定教材: 王利明、崔建远主编:《合同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 1 月第二版
定价:16 元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大陆法学者基本认为合同是一种合意或协议
英美法学者大都认为合同是一种允诺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 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3、 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由于合同是合意的结果,因此它必须包括以下要素:第一、 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第二、 各方当事人必须互相做出意思表示第三、 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协议第二节合同与债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法律关系
债的概念起源于罗马法
罗马法将债分为基于契约之债和基于不法行为之债
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 主体的特定性和相对性
2、 债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请求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债务人有义务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
3、 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有赖于债务人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第三节合同关系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
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组成的
第四节合同的分类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无名合同又称为非典型合同从实践来看,无名合同大量存在,关于其类型,学者一般将其分为三类:1、 纯无名合同,即以法律纯无规定的事项为内容,或者说,合同的内容不属于任何有名合同的事项2、 混合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规定其他有名合同事项的合同
3、 准混合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规定其他无名合同事项的合同
四、诺成合同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