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语言委托培训合同编制及使用说明一、本示范文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目前在用的相关合同文本,在征求相关业务部门和部分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
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适应企业经营活动需要
通过合同条款的设定,最大限度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经营活动实践有机结合,有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范各类风险维护合同方利益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
示范文本突出专业性,针对国内语言培训的特殊需求,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合同条款,适用于总部和各类地区企业
3、共性条款与个性条款有机结合
示范文本包含共性条款和个性条款两部分
原则上,共性条款不应随意更改,个性条款可以由地区企业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完善和细化
二、本示范文本由合同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三、总部和地区企业为提高其有关人员某种外语水平,在国内委托某一外语培训单位为其选送的培训人员提供外语培训时,应根据情况使用或参照本示范文本
四、地区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对示范文本进行调整、完善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合同条款填写应具体、准确、完整,不得出现可能导致歧义的内容
填写内容较多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列出清单作为附件
2、甲乙双方的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按照营业执照规范填写
3、填写示范文本中的空白项或选择项时,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填写,对不需要填写的内容或未选部分,请填“无”或删除,不得留有空白
4、文本 1
2 培训对象及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作附件列出
5、文本 3
1 约定的培训方案应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目标、课程设置、课时、进度安排、师资力量及培训教材、培训设施等
6、文本 5
2 培训费用构成由双方协商确定,培训费用构成中应约定培训人员食宿费,并具体明确食宿标准
7、文本 5
3 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