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词语定义1.1 合同文件1.1.9 技术标准和要求本合同工程需由发包人所做或由承包人提交发包人批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2.3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指定的发包人代表:姓名: 职务: 职权: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发包人任命的其他人员。发包人任命的其他人员是在发包人代表授权下负责执行发包人代表的部分工作的人员,其在授权范围内发的指示视为得到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与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示具有同效力。发包人任命的其他人员:姓名: 职务: 所授职权范围: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权力限制: 1.2.6 项目经理承包人指定的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职权: 项目经理于 到职履行职责。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承包人任命的其他人员。承包人任命的其他人员是在项目经理的授权下负责执行项目经理的部分工作的人员,其在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工作视为己得到项目经理的同意,均视为是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行为。承包人任命的其他人员:姓名: 职务: 所授职权范围: 1.2.10 监理人本合同工程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为: 本合同工程发包人委托给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 1.2.11 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人派出的负责本合同工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代表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为本合同工程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其他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工程师是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负责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工作的监理人员,其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己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工程监理人派出的其他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所授职权范围: 1.2.12 工程造价咨询人本合同工程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 本合同工程发包人委托给工程造价咨询人的咨询内容及权限: 1.2.12 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是工程造价咨询人派出的负责本合同工程造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造价咨询人派出的造价工程师具体身份和职权:姓名: 职务: 职权: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造价工程师代表。造价工程师代表是在造价工程师授权下负责执行造价工程师部分工作的造价人员,行使造价工程师授权的职权,对造价工程师负责。造价工程师代表在造价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工作,造价工程师应予认可,但造价工程师保留因造价工程师代表未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