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96-0203)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 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 程_______勘察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勘察范围 1.1 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技术要求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项目或称文件资料份数提供日期年 月 日一、提交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许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与标高资料三、提交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图件 第三条 乙方按下述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名称提交日期提交份数年 月 日3.1 勘察成果规定提交四份,超过四份另行计费。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 第四条 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 4.2 本工程勘察费估算为___元,合同生效后___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勘察费的3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工程勘察验收、交付成果后15天内,结清全部费用。 4.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 双方责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写勘察纲要和编制工程预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过程中发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5.1.2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工作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1.3 派员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勘察现场条件。如: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平整施工现场、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