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合同:是指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件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
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