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泛指宪法、法律和国家机关制定的一切行为规范的总称,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称的总称
教育法规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和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
教育法规的特点:1
它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 2
它是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3
它的内容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相相应的
日本相良惟一认为,教育是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的事业,是国家行政的一部分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所长吴士英认为:文教科技法主要涉及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方面的法律
日本东京大学教授兼子仁认为应将教育法规视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教育法规的作用:1
~具有指引作用 2
~具有评价作用 3
~具有教育作用 4
~具有保障作用
加强教育法规建设的措施:1
注意防止法律虚无主义和法律万能主义的两种倾向 2
做好原有教育法规的整理工作 3
加强教育法学的研究工作 4
群策群力搞好教育立法工作
教育法规不能取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是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既要依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制定教育法规,又要以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去实施教育法规
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在法理学上,惯称教育“法律渊源”或教育法规“形式渊源”
我国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1
教育法律(①教育基本法律 1995 年 3 月 18 日通过,②教育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3
教育行政法规 4
教育行政规章(①部门教育规章②地方政府教育规章)5
地方性教育法规
义务教育法在一些国家又称“强迫教育”,其目的是保证适龄儿童在国家、社会、家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的约束下受到一定的国民教育
义务教育法是近代教育立法以来最早出现的教育部门法,选择:20 世纪 70年代以来,各国教育法都有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