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四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及机1、公司实行总工程师领导下的质量负责制,负责对公司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监督,具有一票否决权。司(或子公司)、项部三级管理。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施工合同、现行各专业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法规以及政府质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关各部门。第五条具体规定2、集团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实行集团公司、分公3、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贯彻执行集公司总工程师、企业管理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程质量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政府质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与督查管理。4、分公司、子公司及有关部门,应配备相应人员,在管理工作,负责分公司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监控管理。全部施工方案应按规范编制,并履行审核程序。5、项目部应按工程类别、工程规模配备专职质检员,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日常检查、管理、监控工作。6、工程质量管理要求1)各工程项目部应依法组织施工,凡需进行分包或使用劳务的,应按集团公司颁布的《相关方控制程序》和《供货方控制规定》对其资质、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经工程监理的总监审查认可签字;对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分包队伍,必须坚决清退。2)所有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向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报送开工报告手续,各项目部必须按照要求编制、报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项目质量计划。3)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在每一工序实施前,逐级进行详细的书面施工技术交底,并严格按分项工程工艺标准组织施工。4)在施工过程中,操作班组应及时做好工序自检、互检,施工员应做好专业检查,质检员及时抽查各分项工程质量,及时核定各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质检员必须及时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下道工序。5)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员、工长、班组长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填写《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并将质检评定结果交质检员及时核定,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6)地基及基础土方验槽(坑)、基础分部工程和主体分部工程验收以及设计单位、政府质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