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转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因此,党员必须重视和及时转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正式和临时1 党员转正式和临时组织关系需持不同凭证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 6 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 6 个月及 6 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 3 个月及 3 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
党员临时外出时,持党员证明信以证明其党员身份
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由党支部写出证明,由基层党委负责办理
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用统一印制的式样
证明信应写明党员的姓名、性别、职务及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并注明证明信的使用有效期限
党员证明信应统一编号,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党员证明信一般由本人亲自递交所去的党组织,也可以由开具党员证明信的基层党委寄出
党员持党支部证(2 党员持党支部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开介绍信 党员在转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