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监查的目的临床试验监查的目的 – 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受到保障 – 保证试验记录与报告的数据准确、 完整无误 – 保证试验遵循已批准的方案和有关法规进行合格的 Monitor 应具备的条件 – 应有适当的医学、 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 – 经过必要的培训 – 应熟悉药品管理有关法规 – 应熟悉有关试验药物的临床前和临床方面的信息 – 应熟悉临床试验方案及其相关的文件 临床试验监查的种类 – 讨论中心启动的访问 (Site Initiation Visit) – 讨论进行中的访问 (Site Monitoring Visit) – 受试者访视完成后的访问 (Site Closeout Visit) 监查访问前的准备 临床试验监查的步骤安排 – 总结前次监查访问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 – 准备本次监查访问所需文件 – 与讨论中心确定访问日期和时间, 告知本次访问的主要目的, 确定可以见到及需要见到的人员 – 安排行程应有富余的时间, 以便解决突发的问题应提醒讨论者提前完成以下工作 • 完善讨论文件夹 • 确认所有已完成的随访的 CRF 已填写完成 • 确认所有 QUERY 均已回复, 存档 • 有无发生新的 SAE,若有, 是否已报告 • 完成药品计数表及室温记录 • 确认所有的安全性报告均已送交伦理委员会 • 汇总遇到问题/难点, 准备与监查员讨论 • 有无违反方案的情况
若有, 是否已记录并通知申办者 监查访问中的职责 监查员的具体工作内容 – 在试验前确认讨论机构具备适当的条件, 包括人员配备与培训情况, 实验室设备齐全、 运转良好, 具备安全和恰当地进行试验的条件评估讨论中心的实验室 • 实验室有没有临床讨论的经验
• 实验室有没有经过认证/授权
• 是否有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规章
• 相关的检验, 设备和方法学是否经过验证
• 是否及时更新和确认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