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规章制度仓库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为加强仓库管理,提高仓库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中所指的仓库管理包括:货物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发运、退库、盘点、安全等工作,以及对仓库人员的考勤和通讯、奖惩等管理制度。 本公司的仓库管理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 入库管理规定 仓管员接到收货通知后,安排好货位,准备好必要搬运工具及劳务工。 仓管员应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对每项进库的物品,应于货到当日详加验收。入库验收: (1)对新采购的物品,仓管员应依据相关提货单、入货单、供方送货单,核对货物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个别货物还应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证明等等);核对实物是否相符完好;货物及包装上是否贴有标识。 (2)仓管员在验收货物过程中,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货物破损、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货物验收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出现异态,经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凭证,进行入库。如未办理相手续,擅作入库处理,日后发现货物损坏等问题,视为仓管员管理不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已验收入库的货物在一段时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仓管员应即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更换或退货。 (4)因公司内部借用、试用、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重新入库的物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公司主管会同技术部门鉴定。鉴定为无法维修或重新销售的,由实际借领人照价赔偿;若零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借领人依据货物价格赔偿。 入库物品验收合格无误后,由采购经办人办理《验收入库单》,须注明货到时间,由采购员、仓管员签字、部门主管复核签字确认方可有效。 送货入货位,仓管员应及时摘录产品序列号(条形编号),登记入库台账,报财务入账。 严格做到五点不收:凭单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收;无批准不收;逾期不收。 第三节 保管管理规定 货物的储存保管,以物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划区分工。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物品堆放的原则: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五五推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有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堆齐。 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的物品以及设备、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有损失、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