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劳动保障第一章总那么第 1 条为标准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 1 条为标准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 2 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丁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别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3 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平安卫生保护、享受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 4 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 5 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那么,特别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6 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那么,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 7 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 8 条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育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 9 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 1 至 3 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 10 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 11 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签字或盖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 12 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 10 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第 13 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