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央组织部、外国专家局的派遣,2024 年 8 月至 2024 年 1 月,我在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做访问学者
在那段时间里,我集中精力就美国信用体系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考察与讨论,先后走访了美国国家信用联盟管理局、消费者数据产业协会、三大征信机构之一的全联公司、信用卡业务排在前列的花旗集团和弗吉尼亚伊利诺州政府;研读了不少文献,浏览了相关网站;与肯尼迪学院的一些教授、学者和美国金融界的一些朋友进行了沟通与讨论
我所撰写的《关于美国信用体系的讨论与思考》的结业论文,提交给了肯尼迪学院和中央组织部、国家外专局,也发表在国务院进展讨论中心主办的《管理世界》杂志上
回国后这三年,我结合国内情况和工作实际,借鉴美国的一些经验和作法,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 学习的收获纵观美国信用体系进展的历史,给我五点启示:1、政府引导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动力
从 20 世纪 30 年代经济危机后,美国政府就开始高度重视金融风险管理,明确规定所有从金融市场贷款和融资的企业、所有政府和企业的债券,都必须事先进行资信评级
在 20 世纪 60 年代至 80 年代,美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以《公平信用报告法》为核心的功能各异、综合配套的专项法律,现今生效的法律近 20部
通过政策引导和立法推动,美国的信用体系得以不断进展、法律规范
3、依法监管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
美国的信用法律体系和执法监管体系相辅相成
其法律几乎涵盖了所有信用关系、信用方式和信息交易的全过程
每一项法律都明确了主要执法和辅助执法机构
多部专项法律和多个部门联合监管,为维护信用市场秩序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此外,美国信用行业还有许多自律性组织,实现自律性管理,与政府监管形成了微观与宏观管理职能上的互补和互动
4、培育信用主体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美国最大的信用消费主体是居民个人
银行、信用卡公司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