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不涉黑不涉恶承诺书党员不涉黑不涉恶承诺书党员不涉黑不涉恶承诺书篇一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 省、 市、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要求, 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 坚决拥护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 二、 不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三、 不充当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 四、 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 五、 不利用职务便利打听案情, 不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 不干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六、 严管家人及亲属不涉黑不涉恶; 七、 积极参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 八、 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九、 积极抵制陈规陋习, 弘扬社会正气, 提倡文明新风; 十、 如有违反承诺内容, 自愿接受党纪、 政纪或司法处理。 承诺人: 2024 年 月 日党员不涉黑不涉恶承诺书篇二 龙镇农场小学仔细落实全局组织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精神,3 月 4 日,党支部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15 名在职党员签订了《党员不涉黑不涉恶承诺书》。 承诺: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充当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不利用职务便利打听案情,不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不干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严管家人及亲属不涉黑不涉恶;积极参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积极抵制陈规陋习,弘扬社会正气,提倡文明新风;如有违反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党纪、政纪或司法处理。 党员不涉黑不涉恶承诺书篇三 为仔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的要求,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扫黑除恶统一行动,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区编办组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了《共产党员不涉黑不涉恶承诺书》,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一律不涉及以下事项: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全区统一行动,争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加者、推动者;积极参加宣传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等工作,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不参加带有“黑、恶、乱”行为的活动;不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打招呼;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不窝藏、不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本人及近亲属不利用影响力、家族势力包庇、纵容涉黑涉恶行为;不干预、不插手、不过问办案情况;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如违反以上承诺,个人愿接受组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