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一、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 500 元,并停职捡查,按旷工处理或除名
一、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
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造成事故者
罚款 500 元起 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者
四、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一定损失者
五、酒后上岗及打架斗殴、闹事者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半年三次以上者,全年五次以上者
七、随便动用行车、电气焊、卷板机、砂轮机、电钻、磨光机、盖板、护栏等设施,酿成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八、上下投掷物体,砸伤人员损坏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照明灯、安全标志等设施者
九、对他人违章违纪不制止、不汇报者
十、对他人违章违纪而不制止、汇报、且酿成事故者
十一、因采购不合格原料,备件或其他物品,酿成生产事故或伤善事故者
十二、不在规定范围吸烟者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 100-200 元
11 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 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 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 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 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 5 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 25 米以上者
16 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 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 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 60 公分者
19 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 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 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 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 涂抹或随便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