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邮件使用规定1.目的(1)公司为了法律规范公司内部电子邮件的使用,提高效率,减少无关的邮件,特制订本规定。2.公共类电子邮件(1)公司为了避开无意义邮件群发,将邮件做了设定。公司如需要发送邮件给公司全体人员,必须先转发到 IT 部,由 IT部帮忙发出。(2)公司发文部门根据文件或通知需要知道的员工或部门发出。对于这种文件,公司发文部一般只需抄送一份给相应的部门,不发给与该文件和通知无关的其他员工或部门。(3)公司订阅的电子杂志,由人力资源管理本部负责根据订阅人员的名单发出。公司订阅的电子杂志不能在上班时间阅读。(2)公司发现需要几个部门之间讨论或讨论的邮件,不要先发给主管,先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待结果确认后再发出。(3)员工不要越级发电子邮件。公司对于与工作相关的邮件只需要发给直接主管。假如公司邮件中有投诉邮件,可以直接越级发邮件。一般越级发出的电子邮件会被公司视为投诉邮件。假如是非投诉邮件,收件人不予回复。(4)公司重要的电子邮件要有标志。(5)公司邮件中需要回复的电子邮件必须注明回复时间。一般情况下,公司将超过邮件回复时间未回复的视为同意。假如涉及申请费用、公司利益等方面事项的邮件,员工须等明确回复。(6)非重要的邮件,一般不要发送,收件人不一定有时间阅读。公司应尽量减少或接收与收件人无关的邮件发放。(7)公司应慎重使用群发邮件。5.附则(1)员工的工作结果,只需告知直接主管即可,没有必要越级工作成绩。假如该项工作由某位管理人员直接负责,员工可以越级报告成绩。(2)电子邮件给工作带来方便的同时,假如公司没有有效、合理使用,也会降低工作效率。为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员工尤其是管理类员工,不要随意发邮件,要用好电子邮件。(3)员工假如违反本规定的,罚款 10 元。(4)本规定由人力资源管理本部制订、修改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