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 为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化“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现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围绕企业工作大局,履行保障粮食流通、确保军粮安全供应职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意识形态工作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还存在与形势进展、党的要求和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有的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地位作用和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有些工作与时代进展和上级要求仍不相适应,在复杂形势下引导舆论的本领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新的领域、新兴媒体特别是网上舆论的管理亟待加强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深化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断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积极推动国有粮食企业的创新进展,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有效管理,为维护良好的企业进展秩序,提供理论指导、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措施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仔细强化落实公司党委及其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判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和专题讨论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企业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委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 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一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制度。检查由公司党委副书记牵头,党委办公室负责开展。二是建立意识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