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规章管理制度员工规章管理制度 11.总则1.1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时提供合格的人才和人力,规范人才聘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范了本公司招聘人才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1.3 本制度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1.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下(含)所有员工。2.招聘申请要求2.1 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方案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公司各部门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2.2 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部门相关主管人员填写《招聘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批,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并及时报送人力资源部。2.3《招聘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2.3.1 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公司各部门编制审查。在编制内(属于补员的),人力资源部可直接组织招聘;编制外(属于新设立之岗位的),应由申请部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方可进行招聘。2.3.2 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描述和岗位素质要求及《岗位说明书》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确定适合的任用标准。2.4 如果岗位出现空缺,原则上首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则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外部招聘。2.5 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招聘工作及初选工作,用人部门负责复试及专业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才专业测评。3. 内部招聘3.1 内部招聘是从公司内部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3.2 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3.2.1 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通知)的发布。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应聘表进行统计、汇总和初选,初选方式主要是档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业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3.2.2 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初选名单送至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需求申请部门,经由两部门经理确认后再确定复试人员名单。3.2.3 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申请部门负责对复试人员进行专业复试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申请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入选人员名单等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3.3 经考核确定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调岗手续后,方可对该人员的岗位进行调动。3.4 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上岗培训并与直接上级进行首次述职。4. 外部招聘4.1 当公司从内部找不到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人力资源部需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4.2 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