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公式及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公式及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公式 年折旧率=2/估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年数总和法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估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估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1)在采纳“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时,每年的折旧率都是一个分数,分母是折旧年限的前N 项和;分子依次是“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折旧年限-2)……”; 例如:对于一个折旧年限为 4 年,原值为 11000 元,净残值为 1000 元的固定资产,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时,第一年的折旧额为:(11000-1000)×4/(1+2+3+4)=4000(元) 第二年的折旧额为:(11000-1000)×3/(1+2+3+4)=3000(元) (2)“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但是,注意:达到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前两年内,要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估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法 【例】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 20000 元,估计使用年限为 5 年,估计净残值为 200 元。则根据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分别为: 双倍直线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20000×40%=8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200008000)×40%=48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2000080004800)×40%=2880(元) 第四年、第五年的年折旧额=(20000800048002880200)÷2=2060(元)年数总和法方法 年数总和法是加速折旧的方法之一。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的减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价值*(1 估计净残价值率)*尚可使用年数/估计使用年数的年限总和由于你没有给出估计净残价值,因此,无法计算。 假设:有一固定资产原来价值 10000 元,估计净残率为 10%,使用年限为 5 年,要求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计算过程如下: 第 1 年: 100000*(110%)*5/(1+2+3+4+5)=30000 第 2 年: 100000*(110%)*4/(1+2+3+4+5)=24000 第 3 年: 100000*(110%)*3/(1+2+3+4+5)=18000第 4 年 :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