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国家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宣传条幅 1、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 2、保卫国家安全 促进经济建设。 3、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 4、齐抓共管构筑牢固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5、热烈庆祝《国家安全法》颁布周年。 6、国家安全 牢记不忘。 7、居安思危 警钟长鸣。 8、安全教育 重在青年。 9、国家安全重如山 重任在肩不畏难,家喻户晓广宣传,于无声处斗魔顽。 10、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11、国家主权、国家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二、关于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第十五条规定:“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 第十七条规定:“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规定:“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专用间谍器材。” 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工作,应当接受国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