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篇一 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制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制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 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 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 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 严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 体育场地要常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洁净卫生。 第七条 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 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 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 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篇二 为使学校师生有一个洁净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师生身体健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美化校园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一、卫生检查细则 (一)教室卫生(10 分): 要求:坚持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星期一),教室地面应随时随地保持洁净洁净。各项要求及扣分标准如下: 1、教室地面:清扫洁净,无瓜果纸屑,无杂物、无痰迹等。有不洁现象扣 0.5 分,如有明显不洁的扣 1 分,没扫扣 2 分。 2、桌椅:桌椅前后左右排列整齐,表面无脏物,整齐洁净。不整齐,乱七八糟扣 0.51 分。 3、讲台:整理洁净,桌面物件摆放洁净,无杂物,发现桌面有灰尘扣,摆放不整齐的扣0.5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