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舞蹈室管理制度2
学生必须在上课前由音乐课代表带领好,有秩序地进入教室
学生进入教室按固定坐位坐好,保持教室的宁静,严禁大声喧哗吵架
人人爱惜室内各种音乐器材、椅子等物品
不准乱涂黑板、乱弹钢琴、乱开音响装备及电视机、乱刻乱划地板、乱拖椅子
对故意破坏者将作严肃处理,乃至赔偿
音乐室、舞蹈房的器材、物品、椅子等排放整齐,负责老师要弄好音乐室、舞蹈房的清卫工作,常常打扫、拖洗地板,保持干净美观
学校舞蹈室管理制度第 1 条老师教学常规工作的基本要求老师教学工作基本环节包括课前备课、课堂上课、学生考勤、课后评语、定期培训 5 个方面
课前备课要求(1)严格依照本科目教学计划和进度进行教学工作;(2)明确当堂课教学内容及教学重点,从学生实际动身组织教材,并选择教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2
课堂上课要求(1)教学内容明确,符合教学计划的进度;(2)示范动作法律规范、标准、统 1;(3)语言准确、生动、清楚,音高适度,速度适合
学生考勤要求(4)任课老师根据学员到课情况获得预定的课时费用,学员无故缺勤者,扣除任课老师相应比例的课时费用
课后评语要求5
定期培训要求任课老师(专职老师)每周最少参加 1 次舞蹈学校内部的培训课程,不得请假,请假者扣除本周所有课程的课时费
第 2 条受聘老师的考勤、请假制度1
任课老师应仔细遵照学校老师考勤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任课老师最少要提早 20 分钟到达教室,并提早 10 分钟到达教室门口迎接本班学员,老师迟到 1 次扣除 100 元
任课老师应无条件接受舞蹈学校的调课、代课或其它有关工作调剂,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授课教室,有违反规定者扣除 200 元;4
任课老师无故不得请假,如遇紧急事情需向教学主任提早 1 天请假,并等待学校安排好代课老师方可离开,未请假或未等安排好课程离开者扣除本周所有课程的课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