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在分清各部门、施工队和职工安全责任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一、奖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根据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成绩突出者另行嘉奖。1、仔细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指示,仔细履行处部及项目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措施得力,在安全生产上达到最好水平的各部门、施工队、班组和个人。2、发现事故预兆,实行果断措施,避开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有关人员。3、在事故抢救中,使职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者。4、在劳动安全方面有重大发明制造或有科研成果者。5、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已被采纳推广者。6、在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日常开展的安全生产达标以及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中,成绩突击的有关部门、工种队和有关人员。7、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中,及在施工(生产)安全防护技术方面有所制造发明或革新。8、在消除隐患、遵章守纪、预防和避开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贡献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二、罚则 1、管理问题性质认定 1.1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严重违章:1)未建立任何安全生产制度,或在经济承包中无安全生产指标;2)安全生产无落实措施和检查执行记录;3)新入场的工人(包括合同工、外协施工人员、实习人员、代培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使用培训不合格人员参加施工;4)对转场、变换工种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或使用不合格人员上岗;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使用未经专业培训考核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6)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7)施工中未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8)施工中未按要求做安全检查;9)未建立或实施班前安全活动制度;10)工伤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11)工伤事故处理经费支付无《事故结案批复》;12)使用无任何做工手续的外来人员参加施工;13)对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用电设施和电器设备未建立定期的检验、检查和维修制度,未建立相应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14)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与现场用电情况严重不符;15)现场未设电气管理负责人,施工现场电工等级与临时用电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不相适应;16)对配电线路和用电设备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17)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或电气配电线路出现故障未及时报告检修,使设备带病运转;18)电气管理人员对电气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