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市场建设司二九年七月〇〇《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要点及相关流程 为贯彻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财政部、商务部会同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实施时间】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 2009 年 6 月1 日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一、实施时间和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 凡在政策实施期间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二、实施时间和补贴范围 报废使用不到 8 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中型出租载客车并换购新车; 使用不到 12 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并换购新车; 提前报废各类“黄标车”并换购新车,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二、实施时间和补贴范围 同时符合多个补贴条件只能享受一种补贴; 报废车辆与新车车主须一致; 报废车辆与新车均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军队车辆; 对换购新车类型、型号、品牌以及报废、换购新车时间先后均无限制,但提前报废黄标车换购的新车已享受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补贴。二、实施时间和补贴范围 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 -- 报废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 贴 6000 元 、 5000元、 4000 元 --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 5000 元三、补贴标准 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补贴标准: -- 报废中重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 6000 元、 5000 元、 4000 元 -- 报废大、中、小、微型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 6000 元、 5000 元、 4000 元、 3000元 -- 报废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 6000 元。三、补贴标准 各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调整“黄标车”补贴标准。 鼓励各地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并应 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一并执行。三、补贴标准 市(州)和有条件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环保部门设立汽车以旧换新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补贴申请手续,方便车主一次性申领资金。 各级窗口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合理安排办理补贴申请的工作时间,对于申请补贴量较少的窗口,可以采取每周集中几天办公的形式,四、联合服务窗口 申请时间: 2009 年 8 月 10 日至 2010 年 6月 30 日,逾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