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职工违反安全生产处罚条例每个职工都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要充分认识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只有安全搞得好,生产才能好
要真正做到高兴奋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要珍惜自己的生命
要杜绝一切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防患于未然
这就是本条例的宗旨
第一条严禁在船上非吸烟区内吸烟
第二条准备上船赴施工场地时,必须在岸上穿好救生衣,直至当班工作结束上岸方能脱去救生衣
未穿救生衣者,不许上船工作
交通艇上如有一人未穿救生衣,驾驶者必须拒绝开航
假如违规开航,减发驾驶者奖金 50 元
第三条到船上上班者,上班时间必须戴好安全帽
第四条当班人员中如有人不穿救生衣或不戴安全帽,施工主管必须令其停工,直至问题解决后才能恢复施工
以上四条规定中如有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者,按以下处罚: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并减发奖金 20 元;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并减发奖金 60 元;第三次开除或解聘
处理的程序是:施工主管发现:减发当事者本人奖金;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助理发现:减发当事人、施工主管奖金;公司领导和公司工作人员发现:除减发当事人奖金外,还要减发奖金项目部领导奖金
五条非本单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船上工作人员均有责任拒绝其登船:一、未经项目经理通知当班施工主管或船长;二、未穿救生衣、未戴安全帽
如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上船,则对当班施工主管给予处理,一人次减发奖金 50 元
非施工期间,则对船长给予处理,一人次减发奖金 50元第六条处理只是一个手段,它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就是要杜绝一切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因此,同一班内全体人员要相互提醒,互相监督,防止违规
提倡检举揭发,以确保大家的人身安全
对于举报者,项目部将给予奖励
第七条本制度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