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经营权转让合同一 转让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尉犁县孔雀北路西则银华小区原新湘川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 20x 年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 元( 大写: )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 20x 年 月 日至 20x年 6 月 9 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 20x 年月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 20x 年 月 日预付转让费 120x0 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 5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 5000 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 20x00 元(贰拾万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店铺经营权转让合同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 20x 年 8 月 30 日前将位于平陆中学的面包房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包括已列明的所有固产资产(详细清单附后)。 第二条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第三条乙方在 20x 年 8 月 20 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清各项手续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七万元整(¥70000 元)。乙方与甲方签订了转让合同,转让期从 20x 年 8 月 20 日 20x年 1 月 1 日止,到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全部转让费七万元给乙方,逾期不退,乙方按约定收取七万元转让费外,另加收 15%/月的违约金。 第四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遇学校拆迁店铺或其他原因,乙方有权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