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府选妇择婿,“门当户对”是首先要遵守的
结成一对夫妻,要履行六次古礼,直至婚礼后第四天,新婚夫妇率仆众回门,气象万千的王府婚礼,才算在“无声”“有序”中曲终
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王府选妇择婿,绝非一般人所想的那样简单
在那个年代,当然要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更主要的是讲究“门当户对”
在清代早期,王府只能与蒙古博尔济特氏(即蒙古贵族)和满洲名门望族如瓜尔佳氏、钮钴禄氏、乌喇氏、舒穆禄氏、富察氏、佟佳氏等通婚
到了清末民初才与内务府联姻
在严格的“门当户对”的前提下,成亲也很不一般
结成一对夫妻,要履行六次古礼(我国古代,婚礼有六:即纳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
这种古礼演变到明代,六礼之名虽有变更,其仪并无区别,而且已形成礼制,清代沿袭,变更不大
清制婚礼的第一步叫“提亲”,即古礼的问名
这当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媒人,从实际情况而言,这个媒人多半是“陪奉”之类的仆妇,因为她们深知名门望族的底蕴,先由她们穿针引线,征得两家长辈同意后,再根据男女生辰八字进行合婚
一般到朝阳门内路北一家“三元子命馆”合婚,如“犯相”,这门亲事就不提了
如合成“上婚”、“中婚”乃至“下婚”,再进行下一步——“相看”
相看中意,再请出有名的某某福晋或一品夫人作为正式媒人,而那个起实际作用的媒人则退居幕后
媒人的第一件工作,是将“龙凤帖(一种精工裱制的大型折子,封面图案为金色“龙凤呈祥”,折内仅写男女生辰年月,如“乾造年”,“坤造年”等字样)和如意钗、钏等物送至女家,叫做“过小帖(”即“放小定”)
此后,少则半月,多则两月,选择良辰吉日,“过大礼”(即“放大定”)
放大定的规模仅次于结婚
“放定”就是下聘礼
清制的聘礼少者二十抬,多则三四十抬不等
所谓“抬”,是把礼品分门类捆在长方形油漆桌上(旧称“栏杆桌”),披红挂绿
第一抬循例是置放紫檀三镶白玉如意一柄,第二抬为“通书”、“礼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