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一 县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自去年 5 月 成立以来, 通过资产清查、 制度建设、 法律规范资产处置程序等主要举措, 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共清查经营性资产 1869 万元 据了 解, 为较全面地掌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状况, 该中心于去年 9 月 专门成立清理工作组对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进行清查
清查结果显示,截至去年 9 月 23 日,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 109 个, 共清查房产 157 宗(其中 32 宗为闲置房产, 面积为 16, 平方米) , 土地 96 宗(其中 24 宗为闲置土地, 面积为 231, 平方米) , 各乡镇政府清查出经营性资产共 180 宗, 房产类 91 宗(其中闲置房屋 11 宗, 面积为 3, 819 平方米) , 土地类 43 宗(其中闲置土地 10 宗, 面积 184, 平方米) , 其他类 46 宗(包括无形资产、 广告牌、 电站等) ,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含乡 镇) 共清查经营性资产总收入为 18, 693, 374 元
“通过资产清查, 基本掌握了 全县现存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总量、 结构, 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 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 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有效配置、 使用、处置, 也为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益提供了 决策依据
”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李秀林介绍说
出台管理办法法律规范资产处置 据介绍, 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该中心进行了 一系列的探究, 包括制定了 《龙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龙门县统筹县级非税收入及自 筹编外人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