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隐蔽工程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井下隐蔽,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管科室和施工单位必须仔细做好隐蔽工程管理工作
二、井下隐蔽工程现场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
三、隐蔽工程的项目和内容 1、砌碹巷道基础深度、砌厚、灰浆饱满程度、超欠挖量、冒顶片帮、毛巷尺寸,壁后充填及材质等
2、锚喷巷道巷道尺寸、钢带、锚杆规格、数量、锚固力、扭矩、间排距、安装角度,外露长度、钢梁分布及规格、数量、网片铺设(包括规格、数量)、喷射厚度、材质等
3、其它被视为隐蔽工程的工程;四、隐蔽工程验收一般性隐蔽工程验收,由主管科室组织有关部门与施工单位共同验收;重要隐蔽工程由分公司提前三天通知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和监理部门等共同进行验收
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搞好隐蔽工程工作
检查人员应对比隐蔽项目逐项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整改
六、日常检查或抽查中对于掘进成巷发现超宽、超高,顶(底)帮台阶,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巷道欠宽欠高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予报进尺,并给予相应罚款
七、锚杆支护发现问题,除责令整改外,并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1、锚网支护巷道每发现一条顶钢带锚杆支护不合格罚款 100—200元,材料消耗超出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2、支护出现割烂、断裂的钢带视损坏程度罚款 100—300 元/根;3、支护中违章采纳不合格、失效锚杆或出现短截锚杆等弄虚作假的情况,每根罚款 500 元;4、每发现空顶一处,罚款 300 元;缺失锚杆罚款 50 元/根
八、喷浆作业出现下列问题时,除责令整改外,视情节轻重给予 200—2000 元的处罚:1、喷浆前不检查锚杆的紧固程度或明知锚杆未紧而喷浆时;2、喷浆中不冲洗岩(煤)帮时;3、喷浆出现蜂窝、麻面或漏喷时;4、喷浆回弹清理不净,设备不掩盖,电缆管路拆下不恢复时;5、喷浆前对顶帮要求处理的突出物处理不洁